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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商业评论》2012年第12期推荐-“中国制造”遭遇“中国威胁”

编辑:admin 添加时间:2013-01-30 阅读

“中国制造”遭遇“中国威胁”

——从华为、中兴被阻击看海外市场的政治性风险

梅新育  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北大商业评论》201212月刊

 

从中兴、华为、三一的并购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屡屡受阻,到大唐电信在英法旧殖民地国的建设项目一波三折,最近发生的这些事件再次证明:在海外市场,以电信设备业为代表的中国透视制造业面临的困扰,首先已不是商业性风险,而是各种政治性风险。

 

法律难成挡箭牌

中国制造业在发达国家市场上的政治性风险,主要来自“国家安全”的名义,美国从这个方面对中|国厂商的遏制尤其严苛,以至于在世界其他市场无不凯歌行进的华为、中兴在美国市场业绩乏善足陈。

华为在20072008年刻意联合拥有深厚政治背景的贝恩资本收购3Com公司遭否,竞购摩托罗拉公司部分业务失败,竞标斯普林特公司移动电信设备合同受阻,美方禁止华为参与建设美国全国应急通信网,禁止华为收购美国服务器技术公司三叶系统公司(3Leaf Systems)部分资产……直至共和党众议员罗杰斯主持的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经过将近一年调查,在201210月发布访调查报告,指责华为、中兴两家中国公司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要求美国政府系统和政府承包商不使用华为、中兴的产品,并阻止涉及华为与中兴的企业并购,甚至建议美国私企也抛开华为中兴寻求其他供应商。美国国会此举将中国电信设备制造业在海外市场面临的政治性风险推向了高峰。

在国家安全的名义下,美国这个“法治国家”的外资审查法规似乎对很多中国公司不适用,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等相关机构暴露出了强烈的执法随意性,华为收购三叶公司部分资产争端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本来,按照美国相关法规,华为聘请的美国律师团认定,收购三叶部分资产的交易规模达不到向CFIUS申报审查的门槛;但后者仍然认为这笔200万美元的交易可能威胁GDP高达15万亿美元的美国,强行审查这笔本已完成的交易。华为在此案中一度高调反驳CFIUS和某些美国议员的欲加之罪,寻求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最终裁决,并在华盛顿法律界和政界引起轰动,但最终还是被迫撤出这笔交易,剥离从三叶公司获得的专利。

由于美国官方的重重阻挠,华为虽已占据全球移动通讯设备1/5的市场份额,但2011年在美国市场销售收入仅13亿美元,这与美国在全球市场中所占份额非常不成比例,主要客户也只是美国农村和芝加哥等地区的十几家小型运营商。中兴通讯在美国市场也屡屡遭遇政治阻力,不得已只好暂时停止争取销售网络设备,把精力放在销售手机等无线终端产品上。

相当程度上正是源于美国的示范,英国、澳大利亚等其他盎格鲁—萨克逊国家政府对中国企业也格外封闭。伦敦奥运筹备期间,上届主办国中国和华为公司送给英国的礼物——为伦敦免费安装价值5000万英镑的地下手机通讯网络项目,就遭到了猛烈质疑。某些英国情报官员和议员公开声称,这份礼物“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摧毁伦敦的通讯系统”。

 

做“间谍”等于自杀

“在中国生产,销售给美国客户的电信部件和系统中植入恶意软件,使北京能够在未来战争中关闭美国关键安全系统或减弱其能力。在关键基础设施如电网或金融网络植入恶意程序,也将是中国的利器。恶意的中国硬件或软件植入也能成为有效的间谍工具,可以侵入美国敏感的国家安全系统,并进入美国的非公开公司网络……”

显而易见的是,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的上述指控固然严重,却站不住脚。

这不仅仅是因为美方没有为此提出任何证据(充斥文中的是“可以”、“可能”之类词汇),更因为它不合逻辑;无论是从企业的商业逻辑出发,还是从政府的政治逻辑出发,华为、中兴和中国军方都不是合适的间谍“后门”行动合作者。

当然不是说中国政府在残酷国际竞争中会很傻很天真,以至于不派遣间谍搜集情报;而是说拉华为、中兴做间谍“后门”行动合作者,并不符合两家企业的目标。

“后门”行动的合作者应当是技术领先的垄断者:一来是他们自信客户很难发现,二来即使发现也无可奈何,因为无处寻找替代品。同时,母国政府应当在许多国家都拥有强大的政治、经济乃至军事势力,以确保“后门”行动一旦败露,也能及时摆平或控制。

在全球电信设备制造业领域,华为、中兴的产品可替代性较高,如果在自己的设备中安装“后门”,无异于商业自杀。

在全球五大电信设备厂商中,没有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美国国会惟独对华为、中兴如此苛待,却没有将同等待遇施之于欧洲企业,更没有施之于美国企业,明显侵犯世贸组织的非歧视基本原则。

 

应对之道:

正面坚芋侧面包眇

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电信设备等先进制造业在美国等发达国家难以避免政治性风险,这既是因为在西方代议制民主政体的“游戏规则”下,从贸易争端中寻找外国替罪羊比内部结构调整更受政客们青睐,毕竟前者可以立竿见影,后者迁延时日也未必能够有所收效;也是因为对中国这个新兴大国的防范、遏制心理。

由于政治体制的机制缺陷,议会更容易在外贸问题上被保护主义和冷战思维浓郁的势力把持,美国最为典型。在美国的政治体制下,保护主义利益集团对行政部门和议会的影响力还是有所不同。

以总统为代表的行政部门较具全国性质,又必须与外国打交道,因此必须考虑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外国的观点,加之行政部门对政策所负责任相对明确,在实践中行政部门更倾向于现实主义贸易政策。相反,国会议员获选的首要条件是代表本选区利益,毋庸顾及国家整体利益和外国观点,且置身国会这一自由论坛的议员们无须为自己的错误政策主张承担责任。

但美国宪法却将对外贸易政策决策权授予了国会;总统虽然享有包括贸易条约在内的缔约权,但“须经出席参议员2/3的批准”,何况总统的贸易决策权是以国会授权的形式获得的。在这种体制下,美国那些主张贸易保护主义的利益集团比在行政主导的国家更容易对贸易政策走向施加影响。与行政官员相比,美国国会议员显得更加保守而缺少国际眼光。今天的世界贸易组织从19951月起正式运行,其实早在1947年哈瓦那会议上就达成了建立国际贸易组织协议,却因美国国会作梗而搁浅。当美国国务院被迫宣布搁置建立国际贸易组织计划时,国会山上一派喜气,一位参议员甚至宣称:“国务院已经写了讣告,我将主持葬礼。”  因此,美国国会出台这么一份主张封杀华为、中兴的奇文,并不十分令人意外。

面对如此政治性风险,华为、中兴之辈向何处去?

首先要做好坚持下去的准备,不轻易放弃希望。由于美众议院情报委员会的主张未必就会变成美国政府的主张,更由于一旦将这种主张付诸实施必招致强烈反应乃至始料不及的连锁反应,美国政府不能不顾忌。其次,华为、中兴固然需要继续努力争取美方各界信任,包括继续聘请美方资深人士帮助游说美国政府,但在选择具体措施时需要避免选择后患太大的措施,以免得不偿失。

有投行机构建议华为在美国上市,以此提高透明度,消除美方的安全疑忌。美众议院情报委员会108日的报告也主张中国企业在“包含先进透明度要求的西方证券交易所上市”。然而,综合考虑,这只不过是一个无助于达到目的却会来很大难以预期风险,并早已为其他在美上市中国公司的遭遇所证实的办法。

可以确定的是,赴美上市能够给华为带来的好处很少。从资金方面看,华为资金相当充裕,并不需要靠上市来解决资金需求。如果上市融得过多资金,反而有可能增加寻找新投资机会的压力。从消解美方疑忌方面看,美方某些势力的这种心态源于守成霸权对新兴力量的猜忌防范,也源于美国政治体制中的缺陷。无论华为和中兴如何努力提高透明度,都无法改变这两个基本点。事实上,华为和中兴两公司已经采取的包括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检测的许多措施,比在美上市更能切实提高其安全透明度。

即使仅仅从经济角度出发,赴美上市也会给华为带来很多额外的束缚和风险。目前华为的体制确保了该公司的高效决策和强大执行力,一旦上市,在股市规章、众多外部股东的约束下,其决策和执行力都可能受到损害。因为外部投资者与企业内部人之间的息不对称是证券市场天然存在的问题,而其他条件相同,境外上市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天然高于境内上市企业。由于这种信息不对称对风险厌恶型投资者构成了一种潜在风险,作为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大多不得不付出风险贴水、即股价折扣的代价。此外,由于中外法律观念、社会文化传统不同,境外上市企业也要承担更大的诉讼风险,从而进一步降低海外上市的净收益。包括中国人寿这样的巨型企业,已有不少境外上市中国企业在这一点上倍感切肤之痛。

正因为如此,华为、中兴更应该做的是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同时确保在政治性风险没有美国那么大的欧洲、日韩和新兴市场的份额及其增长。只要这些市场的规模增长快于美国这个成熟熟市场规模增长(这是很可能的),同时能够在这些市场保持乃至提高市场份额,就不必过于担心因开拓美国市场步履维艰会拉低自己在全球同业中的地位分量,反而可以通过侧面包围和持之以恒的努力最终迫使美方放松其偏颇的“安全”猜忌。